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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16年度教师以外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点击数量:

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16年度教师以外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12-26 10:59 点击:369

根据《经济学院教师以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学院将于2017年1月开展2016年度经济学院教师以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请各位参加考核人员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准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全民所有制在编教师以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的创新;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等。

根据人员分类,按党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岗位四类进行考核。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

1. 党政管理岗位:党政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2. 辅导员岗位: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 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4. 工勤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服务质量等。

(二)考核标准以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按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有不同要求。其中本年度在我院工作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述职,其考核结果按照相应考核标准进行评定;本年度在学院工作不足六个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用述职但需填写《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列席会议),其考核结果按照工作表现只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参见《经济学院教师以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参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安排:

2016年12月26日-12月31日各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见附件)并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填写完毕的表格及述职报告上报经济学院综合办公室潘国刚老师处,电子版请发送至pangg@jlu.edu.cn,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经济学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