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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本科

转发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点击数量: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和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在符合学校防控要求,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分三个批次错峰进行。

1.第一批次(2021821日、22日):根据《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文件要求,申请推免的2018级(五年制2017级)学生,及有科研任务、学习任务的学生,经审核通过后来校报到。

2.第二批次(2021828日、29日):2021级本科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和属地防控要求,经审核通过后来校报到。

3.第三批次(202194日、5日):除以上学生外,其他全体本科学生,经审核同意后返校。

二、开课时间及授课方式

1.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2020级、2019级、2018级、五年制2017级)于96日正式开课,教学周数减少为17周,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关教学任务的调整。

2021级本科新生预计于920日正式开课。

2.授课方式以正常线下教学为主,同时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开展“线下+线上”融合式教学,切实保障未返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申请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包含实践类课程),学院于202182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三、实习(实践)教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发〔2021314号)及《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教学实习任务原则上不跨省安排,教学实习主要以本校、本市、本省为主,统一组织,闭环管理。涉及辽宁兴城教学基地、山西运城夏县田野考古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实习任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动态闭环管理。其他外埠实习教学,应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可在校内完成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设计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或内容,并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专业分流

2019级、2020级按类招生涉及专业分流的学院在830日前做好专业分流工作,并在教务系统完成相关学生变动;确有困难的,可在返校一周内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五、开学教学检查

学校将组织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在第二周和第三周(96-17日)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教材供应

教材供应工作将由教材供应商(新华出版集团外文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教材供应服务。如发生教材质量或错发等问题,供应商将无条件予以退换,并保证在7个工作日之内更换完毕,退换教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教材服务”微信服务号。

七、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做好本单位的本科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教学计划,重点关注无法返校师生的教学任务承接和线上学习的开展,保证不因疫情停课,不因无法返校缺课,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式教学,实现线上线下学习等质同效。

2.任课教师:做好线下教学、“线下+线上”融合式教学的准备工作,依据学校要求调整授课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3.本科学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持体育锻炼,科学佩戴口罩,关注学校、学院教学安排。

联系人:

教 务 科:刘桃冶  13578920689

实践教学科:蔡 印  13578868113

教材管理科:蒋 拓  13500891811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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