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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党费的比例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06-04-10      点击数量:

交纳党费的比例及计算方法

发表于: 2006-04-10 00:00 点击:2541
交纳党费的比例:

每月工资前两项之和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二)、税后交纳党费的计算方法:

工资前两项之和减去860(上税底线)的差,差额部分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按5%的比例计算应缴税额;差额部分在5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的,按10%的比例计算应缴税额。工资前两项之和减去应缴税额,就是交纳党费的基数。

例如:

1.某党员工资前两项之和为1200元的,计算方法如下:

1200-860=340(500元以下)

340╳5%=17(应交税额)

1200-17=1183(交纳党费基数)

1183╳2%=23.66(可四舍五入)=24元(交纳党费金额)

2.某党员工资前两项之和为1500元的,计算方法如下:

1500-860=640(640=500+140,分两段计算,前500元,按5%比例计算,后140元,按10%比例计算)

500╳5%=25

140╳10%=14

25+14=39元(应交税额)

1500-39=1461(交纳党费基数)

1461╳2%=29.22(可四舍五入)=29元(交纳党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