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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为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做好“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补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0      点击数量:

关于为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做好“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补拍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6-04-10 00:00 点击:1419

关于为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做好“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补拍工作的通知

(部门: 教务处 日期: 2006-4-10 11:33:38)

各校区教务办及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省2006年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 结束。目前尚有部分学生照片没有采集,按新华社吉林省分社安排,将对这部分学生进 行补充拍摄,图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拍摄时间为4月30日。逾期未拍照本年不能进行电子 注册,责任自负,请各校区教务办及前卫校区各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拍摄具体要求:

一、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新华社吉林省分社进行补拍。

二、学校名称要求准确详细并注明校区,联合办学的分校需注明分校名称。

三、我校的学校代码统一添涂为10183,姓名区位码请拍照前按国标汉字区位码表查

询,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汉字,请写上此字并把汉语拼音标注在旁边,小方格添涂

4个零。

四、补拍学生拍照前请仔细阅读填卡须知,并按要求详细填写,添涂机读卡时应自

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填写机读卡文字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涂数字时必须用2B铅

笔。
五、凡因特殊原因在规定补拍时间内未能照相的学生,将2张背景天蓝色2寸免冠照

片交到各校区教务办,前卫校区交各相关学院教学秘书,拍摄结束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赵波,电话:0431-5166415),并由学校统一交到新华社,个人交照片一律不

受理。

新华社电子注册图象信息补拍地点:新华社吉林分社(长春东中华路913号一楼)。

负 责 人:刘秀

联系咨询电话:0431-8968324、8463090、8968326

教 务 处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