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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保送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选拔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06-11-15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保送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选拔条件及要求

发表于: 2006-11-15 00:00 点击:3110

经济学院保送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选拔条件及要求

推荐选拔条件:

1、拟申请人在硕士导师同意(推荐)的基础上,征得所报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方可填表;

220042005级统招研究生均可报名。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硕士阶段无任何违纪行为。

4、在学期间应在核心期刊发表成果一篇(或专著一部),内容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本人应为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录取通知不予认可。

5、其他条件参见研究生院培养处《关于做好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从个人信息系统中录入《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考核表》各项信息,由硕导、博导签字后,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于1120日前交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具体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另行通知。

200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