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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卫校区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重考)课程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07-01-10      点击数量: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卫校区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重考)课程考试安排

发表于: 2007-01-10 00:00 点击:1113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卫校区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重考)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前卫校区各学院:
本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重考课程的考试,将于第二十二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场
概率统计A 2007年1月15日 13:00-15:00 逸夫楼2阶(计算机学院)
逸夫楼3阶(计算机学院)
逸夫楼7阶(软件学院、物理学院、材料学院、电子学院)
概率统计B 2007年1月15日 13:00-15:00 三教学楼10阶(化学学院、环境学院)
概率统计C 2007年1月15日 13:00-15:00 三教学楼10阶(商学学院、经济学院、哲学学院)
高等数学AI 2007年1月17日 8:30-10:30 经信F2阶(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逸夫楼3阶(物理学院、材料学院、电子学院)
高等数学BI 2007年1月17日 8:30-10:30 三教10阶(化学学院、环境学院)
高等数学CI 2007年1月17日 8:30-10:30 逸夫楼2阶(商学学院、经济学院、哲学学院)
高等数学D 2007年1月17日 8:30-10:30 三教10阶(哲学学院、行政学院)
高等数学E 2007年1月17日 8:30-10:30 三教10阶(生命学院)
高等数学AIII 2007年1月17日 13:00-15:00 三教6阶(计算机学院)
三教11阶(软件学院、物理学院、材料学院、电子学院)
二、考试要求:
1、重修(重考)的学生必须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已结业离校的学生必须带身份证、学院证明和成绩单方可参加考试;
3、已在网上选上课的参加重修(重考)的学生必须带学生卡参加考试;
4、网上未参加选课或05级学生未在各院秘书处登记的,不能参加此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其它表上未列的考试课程,期末时与本院一起考,由该院自行安排考场。
三、其它事宜:
如有其它事宜可咨询数学中心,电话:85155357 潘老师

前卫校区教务工作办公室
公共数学教研中心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