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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2      点击数量:

关于申报2007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4-02 00:00 点击:1936

关于申报2007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07]4号]的要求,2007年度省教育厅“十一五”规划项目目前已开始受理,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今年高校申报的课题指向要继续紧密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建设和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行。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申报指南请查看“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2010)”(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本次申报均为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书中要体现自筹经费来源及金额,如无其他经费来源,则“项目申报书”课题经费预算栏不填。
3、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4、正在承担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5、《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6、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每项收取评审费150元。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5月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含电子版)、申报费上报社科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