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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6      点击数量:

关于选拔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9-26 00:00 点击:1063

关于选拔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体字[2007]4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展示吉林省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做好2008年吉林省境内护跑手的选拔工作,现在我校本科学生中选拔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
火炬接力护跑手的任务是为火炬手、特别是为火炬手中的残疾人士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并准备在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将向世界展示中国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
二、选拔标准
护跑手除了符合火炬手标准的要求,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7周岁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3.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
4.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
5.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6.形象气质好。
三、选拔方式
1.本次选拔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可向本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负责护跑手的初次选拔,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仅限1名。
2.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登记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分配名额
我校共选拔5名护跑手,并向省里推荐。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护跑手的选拔工作,推荐真正德才兼备并具有运动特长的优秀大学生,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风采。请于本月2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一步对被推荐学生进行考核选拔。联系人:齐敬茹,电话:85168009。
附件: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登记表

学生处
2007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