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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关于评选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30      点击数量:

【重要通知】关于评选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表于: 2007-10-30 00:00 点击:1201

评选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10%,

评选条件:

1. 参加评选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在校期间曾被评为院级或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 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请各班级于2007年11月2日之前将班级初选名单报送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