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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5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07-10-25 00:00 点击:1040

经济学院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15号文件)精神,我校被批准为第一批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校之一。为顺利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决定在我校“本科生研究机会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我院团委现将本年度我院参与立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选题范围及要求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中延伸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2、教师科研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部分;
3、由学生自主设立与专业学习或实际生活相关的课题;
4、课题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为宜;
5、课题的工作量能够在一至三年的课余时间(含假期)内完成。
三、申报过程
1、学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于10月28日晚上8点前上交(原件一式3份)。在上交申报书之前,所申报项目必须有老师指导意见及签字。
2、联系人:
郭 婷:13504487448
四、项目评审
1、我院将组织专家对本院学生申报项目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初审。
2、院初审后,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项目分学部进行评审。对于拟推荐国家的项目,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被确立为国家级计划的项目,将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评审。学校不再另行组织校级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五、项目经费
1、被确定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教育部将给予每项1万元的经费支持,学校也将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
2、被确定为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学校将视学科类别及需要,每项给予2000元以内的经费支持。
六.详见附件

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团委
2007年10月24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