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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2005、2006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3      点击数量:

关于上报2005、2006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通知

发表于: 2007-11-23 00:00 点击:1045

关于上报2005、2006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通知

2005、2006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通知,请我院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学生于11月25日中午下班前,将2006-2007年度成绩单报送到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田仲金老师处。

一、今年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费减免仍按中央文明办[2004]1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受助学生第一学年免收全部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按受助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决定本学年学费是否减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前30%的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0%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

二、“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学费减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旦产生遗漏,补办减免手续非常困难。为了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失,因此,请各班长认真通知、统计,切勿遗漏。

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文明办及地方文明办在学生高考之后给予的一项资助政策。并非今年新评选的助学金。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学生已经有相关证书,每年需要重新登记成绩(到经济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开成绩单,加印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