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27      点击数量:

关于2008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于: 2008-01-27 00:00 点击:1485

关于2008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滚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育科研〔2008〕1号)要求,现将2008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2008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立足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关注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为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申请人可按照《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结合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选课题研究。重点课题要以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关注解决我省全局性的问题。
2008年度滚动立项的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重点课题(有经费资助)两类。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确定。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县(区)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
3、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未完成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被批准立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
4、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每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含有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
6、“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并单独打印和装订。
7、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重点课题”。“规划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四、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计算机录入,一式3份,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活页》单独打印和装订,一式3份。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活页》及电子版统一报到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评审费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本次滚动立项申报评审费为每项150元。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1:《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附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