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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1      点击数量:

关于申报2008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08-04-01 00:00 点击:1406

关于申报2008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08]2]的要求,2008年度省教育厅十一五规划项目目前已开始受理,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今年高校申报的课题指向要继续紧密围绕吉林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申报指南请查看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2010(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均为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书中要体现自筹经费来源及金额,并附经费来源证明。自筹经费须在课题立项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到达学校科研账户。如无自筹经费来源,原则上不能申报。

2、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课题立项后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研究时间进行,不得延期。逾期不能正常结项的,按撤项处理。

3、正在承担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4、《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5、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每项收取评审费150元。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41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含电子版)、申报费上报社科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8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