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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08-03-26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表于: 2008-03-26 00:00 点击:3067

经济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经济学院按照校研发[2008]45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及程序
1、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7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2、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采取回避制度。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丢失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办)。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3、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考生在菠菜广告投放平台网上下载《菠菜广告投放平台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考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在职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力后工作两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作为同等学力考生看待。已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生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单位证明。
9、复试报名费100元/人,推免生不收。
10、在资格审查现场校对个人信息,提出住宿申请。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形式采取口笔兼试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个方面,共250分。其中:
1、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课笔试科目两门,每门课50分,总分为100分。总分在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
(1)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50分,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其中听力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数为30分。外语口试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内容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主考教师自由提问等。外语口试分数为20分。
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含外语口试时间)。 总分在90分以下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含管理学科考生)必须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报名电话:0431-85167027。跨学科加试名单见附件。未参加加试及成绩低于60分取消复试资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时间安排
1、4月1日8:00-16:00资格审查。
地点:东荣大厦A区8楼802室
2、4月1日下午1:00-3:0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
地点:东荣大厦A区8楼会议室
4月1日下午3:00日语、俄语听力及口试。
地点:东荣大厦A区8楼812室
3、4月2日上午8:30-9:00英语听力 9:20-11:20专业课考试。
地点: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南校区第三教学楼语音室A、B、C、D室
4、4月3日上午8:30英语口试、综合面试。
地点:东荣大厦A区8楼
5、4月1-3日体检(要求空腹)。携带小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55元。地点:前卫南区校医院。
6、4月中下旬调档审查。
7、5月初公布录取名单。
六、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七、请各位考生经常浏览经济学院网站,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入学等,后果自负。
八、推免生不参加复试,但必须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
经济学院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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