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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延期答辩博士生住校情况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8      点击数量:

关于延期答辩博士生住校情况上报的通知

发表于: 2008-05-08 00:00 点击:1433

关于延期答辩博士生住校情况上报的通知

根据后勤处要求,经济学院2008年延期答辩且需要住 宿的 博士生、前几届尚未答辩但仍在学校住 宿的 博士生以及2005级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四年制)住宿人员,请于530之前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登记。

名单上报后,后勤处将根据名单统一安排床位,并将延期答辩博士生住宿安排情况上报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收取该部分学生住宿费用。逾期未上报延期答辩住宿博士生床位一律按照毕业生离校、空床位处理。如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具体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现住宿舍楼别、房间号。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

20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