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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1      点击数量: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认真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工作,并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党支部和每位党员,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党员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按中组部要求,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代收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 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代收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交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代转。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下班前,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下班前,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上交组织部时要有书面报告和党员交纳金额明细表(见附件1)。

联系电话:85166411

附件:1. 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明细表

2. 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共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