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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经济学院2007级本科生中评选“华起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3      点击数量:

关于在经济学院2007级本科生中评选“华起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08-11-13 00:00 点击:1143

为加强长春东北亚总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菠菜广告投放平台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优秀人才培养,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经长春东北亚总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充分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在乙方设立“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华起奖助学金”。

一、评选条件:

申报“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华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或竞赛且成绩优异;

3.研究生在专业理论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科研课题,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

4.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申报“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华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科目;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关心集体,热心班级工作;

6.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二、奖励标准:

“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华起奖学金”:

本科生10名,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

研究生5名,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

“菠菜广告投放平台华起助学金”:

本科生10名,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

研究生5名,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

以上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所得,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须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请申请的同学向各班评审小组(班级素质综合测评评审小组)提交评选申请书,请各班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额度:每个班级奖学金1名、助学金1名,评选时同等条件下,班级及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并于2008年11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评选结果上报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