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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经济学院2017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点击数量:

关于经济学院2017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名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3-02 09:24 点击:572

经济学院2017年上半年拟开题的博士生:

1.学院将于3月末、4月初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答辩,请拟开题博士生于3月10日前致电研办(0431-85167027)进行开题报名,同时将准备好的开题报告交由自己导师进行初审。

2.3月10日前尚未缴足学费、住宿费者,取消开题资格。缴费请到鼎新楼财务处窗口,同时保存好学费发票。

3.各系开题答辩时间及地点将于3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大家随时关注。

4.请详细阅读附件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3.2

附件: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