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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南湖校区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军事理论》(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点击数量:

转发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南湖校区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军事理论》(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南湖校区相关教学单位:

中心校区(含地学部、农学部)南湖校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军事理论》课程考试工作定于2017514日(星期)晚上1800—1930进行。

学生所在学院按照《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相关要求安排正、副监考人员(要求监考人员是教师),重修考场正副监考由军事理论教研室派出,请监考教师提前半小时到相应教学楼一楼大厅领卷。

考试形式为闭卷,重修学生必须到指定重修考场考试。没有选课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

附件1:中心校区《军事理论》课程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2:地学部《军事理论》课程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3:农学部《军事理论》课程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4:南湖校区《军事理论》课程考试考场安排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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